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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杀东北虎两农民被判刑

1998-06-1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长春6月14日消息:吉林省珲春市两位农民因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东北虎,最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另一农民因倒卖虎骨也被判刑。

1993年10月,珲春市马滴达乡五道沟村农民王立民、邹常忠、王立明(在逃)、邹常城(在逃)四人,到该乡腰岗山狩猎。走在前面的王立民发现一根风倒木后面有一只东北虎便开枪击中老虎身体;另外三人跑过来后,用乱枪将虎打死。这是一只100多公斤重的成年雄性东北虎。四人将虎肢解后,虎皮、虎鞭藏在王立民家,虎骨藏在邹常忠家。

1996年夏天,邹常城的儿子邹志堂在邹常忠家发现了藏在大缸中的虎骨,乘人不备将之偷走。邹常忠发现所藏虎骨不见后,感觉事情不妙,经与王立明合谋后,将虎皮剪碎在山上埋掉,将虎鞭烧掉。邹志堂于去年在珲春市将虎骨卖掉,得赃款14500元。市林业公安局得到群众举报后,将邹志堂抓获,之后又将非法捕杀东北虎的犯罪嫌疑人王立民、邹常忠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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